院务通知
院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通知 >> 院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8 作者: 点击:[]

、各位教师:

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及师生员工人身的安全,特发布本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1、 今年寒假从1月1日至2月25日。在此期间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学生为系统报备,学校审批通过的方可)必须2021年12月30日前填写本通知附件,发送至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guoxuejun@dlut.edu.cn)登记备案,没有备案者不得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学生从事实验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申请表须由指导教师信箱发出;

2、 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学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3、 在实验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课题,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指导教师要结合课题性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一律停止;

4、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经在校的务必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到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化工综合楼D311)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5、 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6、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个人物品、现金等一律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内;

7、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范围内的水、电、气体及防盗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立即报告物业(所在楼宇传达室)和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84986011),确保实验室安全;

8、 教师“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旅程防护,记录行程轨迹;

9、 寒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全体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寒假期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化工学院安全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智能化工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2022年博士生的选拔通知—面向硕士及本科应届毕业生 下一条:关于2022年讲师履职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