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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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年一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作者: 点击:[]

校园门户通知链接:https://portal.dlut.edu.cn/t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1339777424285697&type=0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15日下午2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507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chenby@dlut.edu.cn,详见门户通知原文。

待提交材料总结如下:

电子版:

汇总表excel版、申报书word版、证明附件pdf版(需按门户通知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

纸质版:

申报书纸质版(在第二页“申请人承诺”栏“申请人(签字)”处签上您姓名的),单面打印,限2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不确定之前自己是否进行过认定,或是否成功认定的,可微信关注“大连人才”公众号,依此点击“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是否跳转点允许)→“个人信息维护”→“高层次人才个人信息维护”查询,当前部分老师反馈查询时显示“请求失败”,可能是系统问题。

2、大连市2022年做过政策调整,默认认定本地类的津贴直接发放到社保卡中(只要该卡开通过银行卡功能),发放对象一般会收到相关短信。另外,认定本地类青年才俊的,从无津贴变为有津贴,参见微信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c4VX5TMyFI7Jb437khmt9A。

3、基本要求为,引进类2022.11.1后全职来连(不同层次有年龄要求),本地类2021.5.10前全职在连工作,且用于认定的荣誉于2021.5.9后取得,其他要求参见校园门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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