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1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1】10号)文件要求,化工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经学院按照申报条件讨论推荐,现将化工学院申报的项目(名称:锅炉烟气CO2捕集及制氮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7月23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7月23日15点以前,电话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411-84986001
化工学院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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