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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化工学院优秀生源中学驻点联络人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作者: 点击:[]

生源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道生命线,优秀的本科生源是一流学科建设的基础保障。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单位逐渐由学校变为专业,这对学院各专业知名度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积极应对新一轮招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挑战,增强学院各本科招生专业在全国各主要生源省份的影响力和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生源质量,现面向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招募化工学院优秀生源中学驻点联络人。

一、 工作职责

(一)优秀生源中学驻点联络人以树立学院品牌、提高学院知名度、扩大学院社会影响力、宣传学校招生政策为宗旨,以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学院各专业、提高学院本科生源质量为目标。

(二)驻点联络人需与驻点中学建立长期密切的联系,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每年前往驻点中学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三)在驻点中学积极组织开展“大工讲堂”、招生咨询会等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学院办学实力及各招生专业。并根据生源中学特点,努力探索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其他有效途径。

(四)各驻点联络人需服从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二、 选拔标准

(一)热爱学院、了解学院情况、了解学校和学院招生政策、责任心强、原则性强且身体健康的本校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

(二)了解驻点中学及所在省份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年度特点、招生形势、政策规定、高考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生源状况、招生工作进程等。

(三)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业务培训并通过考试,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者不予派出。招生宣传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纪律要求,实事求是,主动接受学校各招生组和学院的监督。

(四)鼓励各驻点联络人回原籍开展招生宣传,并担任本人生源中学的驻点联络人。

三、 经费支持

招生宣传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一管理。招生宣传人员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后,相关差旅费用由招生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审核签字,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并给予适当补贴。超出招生就业处负责范围的费用由学院给予报销并提供适当补贴。

四、 工作奖励

学年结束后,推荐工作参与度高、工作成效显著的驻点联络人参评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宣传先进个人,同时评选化工学院招生宣传先进个人若干,并给予奖励。

请扫描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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