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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2022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6 作者: 点击:[]

各位2022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2022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65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继续开展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2022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报程序

 毕业生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实名制注册后按补贴类型进行申报,毕业生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签字,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毕业生除提供《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社保卡银行账号外,同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四)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低收入家庭证》;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八)孤儿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按照文件要求,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注册并准备相关材料,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在9月13日(周一)上午10点前交至化工综合楼D409房间周老师处。材料通过学校初审后,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进入大连市复审阶段,逾期将不再受理。大连市复审结束后申请材料原件,通过院系统一返还学生,最终审核结果及补贴发放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为准,补助金预计于10月底发放完毕。

    准备好所有材料之后,提交材料至学院之前,请根据打印的补贴申请表,并使用钉钉扫码填写信息。


 咨询答疑邮箱1210155825@qq.com,邮件主题以“咨询求职补贴+姓名”命名,咨询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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