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7月25日 |
学院下发通知 |
7月25日-31日 |
申请人填写《简况表》,交到各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由各系组织审核成果、经费(提供附相关证明材料)等科研相关内容以及参加各系开题、中期等活动情况。 |
8月1日 |
各系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审核完成的《简况表》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化工综合楼D409)。 |
8月1日-12日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网上公示,上报研究生院。 |
联系人:闫素真
联系电话:84986039、18624111089
(备注:兼聘导师如需招生,必须参加招生资格审核。请校内合作导师提醒兼聘导师提交审核材料,谢谢)
附件列表: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
附件2.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20220607】高水平期刊及主流期刊目录
附件4、导师负面清单
附件5、20201102关于印发 《 专任教师系列人员延聘 、 返聘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6.招生资格审核中有关年龄的说明
附件7.导师名单(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