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榜样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选树表彰研究生中的学术科研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德才兼备,学术成果较好的优秀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资助方式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审办法(试行)》。
根据《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要求,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均应报名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
二、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七份,每份分别用订书机装订。
1.申请人个人事迹自述(1500字左右,以学术科研为主);
2.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4.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研获奖等复印件;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为已正式发表论文或已确定录用论文;论文成果应为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核心期刊,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每篇需导师签字确认;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并由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需已取得授权,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每个需导师签字确认;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需导师签字确认;
(4)学术科研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类成果需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由导师审核确认(附件2);
(6)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稿件;
(7)必须为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
5.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6.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任务书。
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11:0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材料提交地点:化工综合楼D409
四、其他
1.申请人所有成果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报导师和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2.本评选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和解释。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4986016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