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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大连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8-11-15 作者: 点击:[]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在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班级

2、大连市三好学生: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8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MBA和MPA)。

二、评选条件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如设有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全班同学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受处分;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2、大连市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如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评审方式及日程安排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学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综合考量评审。

2、评选日程

1)11月16日下午14:30前提交申报材料,学部初评。

2)11月19日-11月22日,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大连市。

四、报送材料

1)三好学生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

2“校优秀研究生”获奖证书。

3)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3)。

4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自己登录网页打印并在培养计划上用黄色记号笔画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博士生不用提供)

5发表文章(含专利)的情况(包含有录用通知的文章),有影响因子的必须提供期刊的最新影响因子

A.已经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首页;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原件及复印件。

B.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的亲笔注明:此文章已经接收并签字,同时提交论文的全文。

C.会议论文必须有本人参会证明(会牌或缴费通知单)及会序的具体时间、报告人,否则不予考虑。会牌提供复印件即可

注:只提供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和专利

6)其他获奖证书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11月16日下午14:3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提交地点: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咨询电话:84986016(苗老师)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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