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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降档调整通知



时间:2020-09-15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确定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

一、成立工作组织

(一)领导小组

长:高伟

员:纪敏、周一卉、贺高红、陆安慧、于畅、汪晴、张守海、胡浩权、张文珍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长:刘永霞

副组长:苗青、周峰

员:各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老师、思政助管(刘琪、马帅江、王一鸣、刘渊博、马存飞、顾华)2019级研究生会成员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专业硕士生人数、学科状况和当年招生录取等情况按照年级分配升档名额(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分开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请见后续通知。

三、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关于2019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2、思想进步,行为表现优秀,无违纪行为。

3、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各专业、各分组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

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得成绩为准,不得做任何的更改。

4、在科研工作中积极投入,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二)评审细则

各部分比例:

按照学校的要求,本学院评审中,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

1、学习成绩(占85%

2、科研积分(占5%

3、综合素质积分(占10%

学习成绩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

科研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2《科研积分核算规则》。

综合素质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3《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四)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800/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500/月调整为650/月。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以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情况作为参考。

(一)降档情况

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同类型硕士生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月调整为650/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500/月。

第二项、关于2018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在不超过分组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学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每个分组最多不超过1人),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科研积分核算规则》,已在2019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

注:按照学校要求,2018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99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地点另见学院网站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

(三)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800/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500/月调整为650/月。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一)降档情况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一)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三)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月调整为650/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500/月。

第三项、助学金动态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升档者:

(一)按照【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优干、国奖、专项奖、助学金等)】通知要求申报基础材料

(二)相应申报表(附件56);

不申请升档者:

硕士三年级不需提交材料

硕士二年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按照【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优干、国奖、专项奖、助学金等)】通知要求申报基础材料,纸质材料只提交个人材料汇总表、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部分,线上申报只填写学习成绩部分。

注: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单的同学按照学习成绩0分处理进行专业排序,本身为二等、一等的同学不提交成绩单,按照自动降档处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921日上午11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材料地点: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研究生院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9.15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通知】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优干、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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