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以下研究生参加校专项突出国家奖学金评审。(被推荐同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评审通过后方为获得该奖项)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参评奖励 |
1 |
刘朝龙 |
11707006 |
思政助管专项突出国奖 |
2 |
张羽飞 |
21807153 |
团学工作专项突出国奖 |
3 |
李昊龙 |
11907065 |
科技创新专项突出国奖 |
4 |
宋成业 |
21807313 |
文体活动专项突出国奖 |
5 |
春江 |
11607054 |
疫情防控专项突出国奖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至11月2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反应到邮箱hgygb@,或电话联系84986016(工作时间内接听和回复),反应情况应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截止后名单自动生效。
注:请公示名单上的同学将电子版《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命名为“化工-思政助管专项突出国奖/团学工作专项突出国奖/科技创新专项突出国奖/文体活动专项突出国奖/疫情防控专项突出国奖-姓名”发送至邮箱duthgyjs@163.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1月1日22:00前。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