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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教师人才到新疆大学执行援派挂职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作者: 点击:[]

根据《“十四五”期间15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框架协议》,大连理工大学承担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化工学院的组团式包建工作。

为进一步集中我校优质办学资源,大力提升新疆大学化工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教师人才在新疆大学化工学院挂职工作期间的学科引领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推动新疆大学化工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结合我校一流大学建设中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及及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从我校化工学院选派优秀教师人才到新疆大学化工学院挂职担任副院长。具体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在我校化工学院选拔优秀教师人才1人,赴新疆大学化工学院挂职担任副院长,挂职时长暂定为3年。

二、资格条件

1.选派的挂职干部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

2.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3.应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能够全身心投入对口支援挂职工作,做出实绩。

4.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职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与化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挂职干部人选。有意申报者请填写附件:《赴新疆大学挂职干部信息表》,《信息表》电子版请于11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uzhibu@dlut.edu.cn。

四、其他

本次选派的挂职干部派出时间大约在11月;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报名;挂职期间及回校后的相关待遇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援派挂职干部人才工作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修订)》,具体可向组织部咨询。

联系电话:党委组织部84707203、84709235。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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