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特殊评审及教职工转正定职等岗位聘任情况,为我校发放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即日起学校开始办理该证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20年1月至今经我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
2、2020年前经我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未办理过证书的在职人员,本人提交未办理声明,经所在单位审核,人事处核实后可以办理;
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在我校办理证书已丢失需要补办的在职人员,本人需在《大连日报》上声明原证书作废,人事处根据声明进行补办;
4、来校前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办理证书。
二、工作流程和学院工作安排
1、学校发布通知。
2、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0月13日下午4点前纸质版报送到D507学院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明照片(照片后面请用圆珠笔写上您的姓名和化工学院;符合办理范围中第2条或者第3条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baochunyu@;联系人:鲍春雨;联系电话:84986002。
3、学院收集老师们的照片、汇总申请办证老师的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对各部门汇总的老师申请进行审核,进行证件制作;证件制作完毕后通知部门取回。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只办理本人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
2、学校服务电话:8470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