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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9 作者: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s://portal.dlut.edu.cn/t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7704884570603520)《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详见:https://portal.dlut.edu.cn/t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8435735277191168)、《大连理工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附件1)《化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2),化工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按人员分类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

1、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填报:专任教师于2024年2月25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模块进行年度业绩填报。请务必按时登录组工人事系统进行工作业绩填报,学校开展目标考核任务书签订、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各类评审工作时,会从工作业绩管理系统中直接导出数据作为重要参考。年度考核结束以后,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及以往年度业绩成果数据不能更改。

2、提交总结:在工作业绩管理系统中“总结报告-个人年度总结”中填写个人2023年年度总结(不超过1000字),然后在“下载查询-年度考核记录表”中导出“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 (请及时导出),纸版完成个人签字部分后于2024年2月28日16:00前交至本系考核工作负责人处,此表将存档到个人人事档案,请务必准时提交。

3、学院审核:2024年2月26日至28日 学院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规定,集中统一对老师们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行为情况、业绩审核。

4、专任教师系列岗位《年度考核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表》填报:

请注意:本次年度考核先不需要专任教师本人填写此表。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会依据各位专任教师在工作业绩系统中填报的2023年度业绩进行审核填写。如遇到需要核对的具体问题,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会点对点地与相关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填写此表(附件3)。

5、学院考核2024年2月29日至3月7日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初步考核结果,召开学院决策议事会议审议考核结果。对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进行公示,报送考核结果和考核记录表至人事处。

二、实验系列人员

1、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填报:同专任教师。

2、提交总结:填写同专任教师。纸版记录表交至实验技术岗位相关考核工作交表联系人处。2024年2月28日16:00前,将个人签好字的“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报送至实验技术岗位相关考核工作交表联系人处。(教学实验岗提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孙玮老师处;学科实验岗提交到赵亮(小)老师处)

3、学院审核:同专任教师系列。

4、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年度考核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表》填报:

请注意:本次年度考核先不需要实验技术老师本人填写此表。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会依据各位实验技术教师在工作业绩系统中填报的2023年度业绩等进行审核填写。如遇到需要核对的具体问题,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会点对点地与相关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填写此表(附件4)。

5、学院考核:同专任教师系列。

三、机关系列人员

1、业绩填报:同专任教师系列。

2、提交总结:填写同专任教师系列,2024年2月28日16:00前,将个人签好字的“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报送至化工综合楼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D509鲍春雨处。

3、评议及述职:已完成。

四、自聘人员

1、填写总结2024年2月25日前,自聘人员填写《2023年度考核记录表》(附件5)。

2、提交总结:2024年2月28日16:00前,将完成本人签字和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以上部分的《2023年度考核记录表》,报送化工综合楼学科科研师资办公室D509鲍春雨处。

3、学院考核:同专任教师系列。

五、兼职人员

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

附件2.《化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3. 化工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表-专任教师系列

附件4. 化工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表-实验技术系列

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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