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大工办发﹝2024﹞35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获奖资质核验、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58人,现将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至10月17日下午17:00前,于办公时间内电话联系84986025或至化工综合楼D205反映或发送邮件至2952156382@qq.com,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截止后名单自动生效。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