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我院李亚明老师赴宁波研究院兼职的申请,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工作时间以宁波研究院批复任务书为准。任职期内确保学校本部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受影响。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统筹确定奖励绩效发放。
如有异议(包括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请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化工综合楼D507)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7月11日
联系人:柴方玲
电 话:84986001
Email:chaifangling@dlut.edu.cn
化工学院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