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1人
复试名单: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3:00
复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西校区知顺楼F213
三、心理测评
请按照要求在5月16日9:00前完成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5月16日12:00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请提交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gyjszs@163.com。注:文件命名:姓名+思政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五、考核、录取与监督
(1)考核工作小组:化工学院综合考核由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立至少由5名博导或教授组成考核专家组。
(2)面试方式:化工学院所属各专业的考核方式均采用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环节包括个人陈述、互动问答两部分。个人陈述:每位考生需准备8分钟(不超过)的PPT。互动问答:专家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做相应的回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由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同时综合能力部分含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学术学位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侧重考核学术素养、原创精神、科研能力等。
注: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4)录取:本计划不设置递补录取。空余名额将放到第二批次普通名额中进行调剂录取。
(5)招生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及监督电话:王老师0411-84986003
六、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411-84986032
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