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化工学院“卓优计划”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10月批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
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校内教师组成
二、复试考核
复试对象: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复试时间:2025年10月20-23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线下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给复试小组(详见附件2),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评:2025年10月20日14:00-18:00(具体详见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
3、综合考核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考核方式均采用线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环节包括个人陈述、互动问答两部分。个人陈述:每位考生需准备8分钟(不超过)的PPT。互动问答:专家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做相应的回答。
所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由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同时综合能力部分含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
学术学位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侧重考核学术素养、原创精神、科研能力等。
三、录取
1、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2、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
3、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
4、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监督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监督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411-84986003
监督邮箱:hgjw@dlut.edu.cn
信访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知化楼)D407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411-84986032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知化楼)D303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