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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研究生办理日常请假流程(2023年)



时间:2023-05-25 作者: 点击:[]

本文用于指导研究生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离校时,办理请假材料。要求非紧急情况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办理。

学院研究生因事、因病或到校外开展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在离校前必须办理外出申请手续,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gs.dlut.edu.cn/info/1085/8942.htm第五章,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 研究生请病假、事假手续规定:

(1) 一至三天经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同意即可。

(2) 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须事先填写附件1-《化工学院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需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假诊断书),经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知化楼D409)、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3) 两周以上需经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审批。


二、凡是因科研工作需要,需要到校外开展课程学习(含课内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关科研工作、课外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在离校前必须办理外出申请手续。

(1) 两周以内的,经导师同意,报学部(学院)批准即可,但外出期间应与导师随时保持联系,按时返回学校。

(2) 两周以上,须经导师同意,经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研工处备案。

(3) 研究生在假期个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可不办理外出申请手续,在新学期开学时须及时返校报到。


另外规定中明确说明:研究生病、事假每学期不得累计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凡请事假或病假的研究生,假期满后应到审批部门销假,假满不能返校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gs.dlut.edu.cn/info/1085/8942.htm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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