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22年研究生部分奖项申报:
一、 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
3.研究生单项奖励,分为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单项奖励。奖励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的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4.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
5.优秀研究生标兵。在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荣获“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
7.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在荣获“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研究生班集体中择优评选。
二、 评选条件
校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1000元/人)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
2.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列,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科研能力突出,硕士二年级以上及博士生有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3.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4.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应是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自管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的研究生。
5.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6.已完成2022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校研究生单项奖
1.各类单项奖励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
2.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3.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4.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5.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校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班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60%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二、三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注: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励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评。
三、 材料申报:
1. 线上申报对应奖项,申报链接:【2020级及以上年级】化工研究生评奖评优线上申报表链接https://wj.qq.com/s2/10802644/d03d/。
2. 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其中,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联系对应兼职辅导员补充材料。
3. 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申报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6:00前
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涉及奖项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