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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3 作者: 点击:[]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18级和2019级直博生、2020级博士生(含直博生)、2021级和2022级博士生(直博生除外)。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请欲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将附件1、附件2和证明材料(包括成果的封皮、目录、首页。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要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一式七份,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填写的顺序排好。2022级(直博生除外)和2020级直博生需要提供成绩单。材料交至化工综合楼D409办公室


注意:发表的成果必须是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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