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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25年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励等奖项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作者: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部分奖项申报:


一、 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在当年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出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

3.研究生单项奖励,分为德育专项、智育专项、体育专项、美育专项、劳育专项。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

5.学年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针对2024级学生);

6.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7.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8. 已完成2025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校优秀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

2.品学兼优、科研能力突出、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列,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情况。

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5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规定计算的量化积分排序择优评选。

校研究生单项奖励(奖励金额1000/人,德、智、体、美、劳五类单项奖励学院共有16项奖推荐名额)(2024级以上年级可申报,不含2024级)

1.各类单项奖励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

2.各单项奖励评审条件:

1)单项奖(德育专项)。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注:请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奖项时应符合相应的评审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5.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并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2024级学生学年志愿时长低于20小时,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7.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低于8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注:校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奖励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励可以兼评。


三、 材料申报

纸质版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注意阅读表格尾页打印说明。如申报多个奖项,需分别提交对应奖项申报表。

2.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其中,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本通知提交材料截止日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分开提交

电子版材料:

1.申请研究生单项奖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研究生单项奖励汇总表。以压缩包形式提交,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单项奖学金”发送至邮箱duthgyjs@163.com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全体有参评资格的博/硕研究生:2025917日上午11:00

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涉及奖项

材料提交地点: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材料提交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3:30-17:10.

联系电话84986016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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