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细则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20级和2021级直博生、2022级、2023级博士生(2023级直博生除外)。
二、提交材料时间和要求
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前,请符合条件的欲申请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一份、附件2 和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成果的封皮、目录、首页;已公开的专利及获奖证书等;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要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一式七套,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填写的顺序排好。材料提交至化工综合楼D303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请填写【腾讯文档】附件3: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TVBGVGNiY1NCUGpK
咨询电话:84986013
注意:已申报并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申请人,其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发表的成果必须是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所提交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大连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