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及学校、学院相关实施细则,根据捐赠协议,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欣旺达-黄海新能源技术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化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具有创新精神、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5.积极参与新能源科学研究,获得专利授权,或在省级以上新能源相关技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6.积极参与新能源科学研究,在相关刊物发表有关新能源论文,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能源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7.研究生二年级同学优先;
8.2023级及以上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次参评;
9.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次参评;
10.2025级硕博连读生按照硕士三年级参评(2024级硕士转为硕博连读生的,按照硕士二年级参评);
11.在前一阶段基础材料申报阶段,已提交过基础材料且有经过公示的基础材料量化积分。
三、评审办法
评审考查范围为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按照学院评奖评优规则中科研积分核算规则核算分数进行排序,依据排序顺序推荐获评该奖学金不同等级。
四、材料申报
1.下载填写“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第一页单面打印,附表双面打印。
2.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
3.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00前,过期视为放弃评选。
材料提交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3:30-17:10
材料提交地点:化工综合楼D409
五、注意事项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根据设奖企业要求及奖学金金额大小排序依次自动推荐得奖。
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咨询电话:84986016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