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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6 作者: 点击:[]

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与科学资助,更好发挥资助育人实效,现决定在全学院范围内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本次为2026年度全院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全面排查及集中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一)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全体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认定困难等级,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要求】:系统内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附件材料”研究生必须上传个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附件2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二)班级/课题组民主评议

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需在所在课题组内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认定等级与标准、重点排查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进行评议,并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班级课题组)》附件3

(三)排查认定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班级/课题组民主评议、适当范围公示、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决议审批”的评议流程,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复查工作,辅导员和学院同步完成智慧学工系统审批。

三、工作截止时间:

系统申请提交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3日中午12:00前;

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13日17:00前,由兼职辅导员统一回收(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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