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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化工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1 作者: 点击:[]

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与科学资助,更好发挥资助育人实效,现决定在全学院范围内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本次为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全面排查及集中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一)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全体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严格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认定自身困难等级(特殊困难/困难),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要求】:系统内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附件材料”处必须上传申请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二)班级/课题组民主评议

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需在所在班级或课题组内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由班长或课题组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8人。结合认定等级与标准、重点排查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进行评议,并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班级课题组)》附件3

(三)排查认定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班级/课题组民主评议、适当范围公示、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决议审批”的评议流程,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复查工作,辅导员和学院同步完成智慧学工系统审批。

三、工作截止时间

系统申请提交时间截止至2026年99周三1200前

纸质版材料(《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班级课题组)》)上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99下午17:00前,由兼职辅导员统一回收(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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