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现启动2025-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
一、参评条件
1.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非全日制等);
2.硕博连读博士生(2026 级)按照硕士三年级参评(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博士生按照硕士二年级参评),直博生(2025级)按照硕士生三年级参评;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8.学年志愿时长不低于18小时(针对2024级、2025级学生);
9.当前学业阶段(学业阶段指硕士阶段、博士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10.在前一阶段基础材料申报阶段,已提交过基础材料且有经过公示的基础材料量化积分;
1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二、奖励名额分配及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万元/人,如有变动,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学校分配硕士生、博士生国奖名额至学院,学院按照各系参评范围内的学生数量,按比例划分名额,其中硕士生按照学生类型(学硕、专硕)及年级类型(硕二、硕三)分类。根据比例无法分配到1个完整获奖名额的分组,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能够分配到完整获奖名额的分组,名额分配到系,由各系组织答辩。
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的评奖组,由各系推荐答辩人选,以人数按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系可自行根据申报人国家奖学金综合量化积分、组织系级推荐答辩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具体答辩安排另见通知(请大家提前准备PPT)。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生自主申报;
2.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规则,核算申报人量化积分,具体各部分量化积分比例见下表;
3.组织答辩;
4.根据申报人总分,确定获奖名单;

5.名单公示,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系、学院提出意见,评审小组负责向学生做出答复。
其中,综合素质积分、学习成绩、科研积分参照已于提交基础材料阶段核算并公示的分数(各部分分数计入总分办法请参照各部分量化积分核算办法细则最后一部分)。答辩部分只需介绍科研工作内容,参考课题工作思路、创新性,实验设计的合理性与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已取得的成果,PPT制作及表述简要清晰、重点突出,答辩过程中知识运用得当、能够很好地理解问题,准确全面地回答问题等进行打分。
四、材料提交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参照附件2填表说明。申请表上须有导师签字。
2.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为准,不需再次提交。其中,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分开提交。
3.往年年度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须提交“优秀研究生”复印件。
4.电子版材料请于请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院邮箱duthgyjs@163.com,材料命名为“年级-评审分组(学硕/专硕/博士)-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
5.纸质版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内交至令希图书馆502阅览室111号工位。
纸质材料收取时间:9月17日 13:30-17:00
9月18日 8:30-11:30、13:30-15:00
截止时间:9月18日(周五)15:00,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位同学诚实、诚信提交资料,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日程安排及要求
答辩将于近日组织,名额分配情况及各专业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根据最终成绩确定所获奖学金;
2.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3.已用于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选并获奖的评审材料,不可重复用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4.未尽事宜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如有变动,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