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细则详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21级和2022级直博生、2023级博士生(2023级直博生除外)。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前。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材料:附件1一份,附件2 和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成果材料:成果封皮、目录、首页 ;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已公开专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填写顺序排列)一式七套。
3.提交地点:化工综合楼D303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4986013
注意事项:曾申报并获得过该项奖学金所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所提交成果须为博士在读期间发表;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大连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