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二步(党支部)
党支部于1个月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向学院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人备案报告;
向学院党委提交入党申请人数据库录入信息表,学院党委更新“组工一体化系统入党申请人信息”;
※谈话记录为归档材料※。
第三步(党支部)
召开会议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党委递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
向学院党委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录入信息表,学院党委更新“组工一体化系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
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启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满足递交入党申请6个月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四步(党支部)
公示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情况;
召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答辩会;
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并组织现场答辩;
*向学院党委提交支部年度发展计划人选名单。
第五步(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思想汇报每3个月提交一篇;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年上、下半年由校党校统一组织;
※思想汇报及结业证书为归档材料※
第六步(党支部)
召开推荐会确定发展对象;
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党委递交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向学院党委提交发展对象数据库录入信息表,学院党委更新“组工一体化系统发展对象信息”;
进行政治审查;
*确定发展对象需满足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发展对象推荐会召开前应事先与学院党委沟通;
※政审相关材料为归档材料※。
第七步(发展对象)
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并结业;
撰写《自传》;
*发展对象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
※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和《自传》为归档材料※。
第八步(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上报党员发展材料。
第九步(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预审、公示。
第十步(党支部)
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领取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预备党员接收大会;
向学院党委提交预备党员数据库录入信息表,学院党委更新“组工一体化系统预备党员信息”;
第十一步(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
召开学院党委会审批。
第十二步(党支部)
启用《预备党员考察表》;
※《预备党员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十三步(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参加预备党员培训并结业;
预备期期满前1周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转正申请书递交时间为预备期满前一周内;
※预备期思想汇报及培训结业证书、转正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十四步(党支部)
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转正材料;
召开转正大会;
*转正大会应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
第十五步(学院党委)
召开学院党委会审批;
※所有入党材料装档※。
本工作提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发展党员相关要求汇总,请勿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