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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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立项的通知

2020-08-05  点击:[]

为了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科学研究能力训练,构建具有特色的“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教育新模式,现就2020年“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申报对象要求

入选化工学院“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本科生均需申报。未入选“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但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化工学院大四年级学生也可申报。

(二)项目选题要求

申请立项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选题必须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三)项目时间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学年。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化工学院“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书》(附件1)和《化工学院“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提交到化学学院进行审核。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

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表和结题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

1. 入选化工学院“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本科生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按时参加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按时提交材料,确保按期按质结题。

2.入选化工学院“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本科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3. 请各系(实验室、中心)认真做好“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尤其要配备好高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申报和项目的开展,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全程指导,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和结果作出客观评价。

4. 请项目负责人2020830日前将立项书和汇总表(邮件名称:拔尖计划-学生姓名)发送至liu.wei@,纸质版一式二份(开学后)报至教务办公室(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307)。联系人:刘微,联系电话:8498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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