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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2 作者: 点击:[]

校人事处已于校园门户发布了《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portal.dlut.edu.cn/t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9775736308334592&type=0),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507陈博宇处,电子版发送至chenby@dlut.edu.cn

纸质材料仅提供附件2或3即可,单面打印无需装订,申请人承诺处请您签名。

电子版包括附件2或3、附件4或5以及证明附件。证明附件无需纸质版,对照通知要求并按顺序提供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即可。

人才分类目录依照2021年修订的新版执行,9月及以后新入职的教师若开具不出“社会保险缴存记录”证明,可先在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中空出一页标注,待开出证明后替换,其余详情及注意事项请参照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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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通知原文.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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