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以及人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对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联络人,柴方玲,电话:84986001,办公地点: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507。
学院党委负责对参评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工作联络人,赵佳明,电话:84986024,办公地点: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505。
二、 人员范围
考核人员范围为全院各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在岗人员,包括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和准聘制人员。
其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受聘我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时间不满三年的新聘人员,不参加本次考评;
受聘专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评工作学校另行组织,不参加本次考评。
三、业绩期限
考核以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政治意识、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岗位履职情况,以及代表性工作业绩情况为主,综合考虑历史贡献。
四、考评程序和工作时间安排
10月28日-29日,学院发布工作通知,召集系主任会议,参评人填写参评材料:
副教授(副研究员):填写附件2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和附件3副教授(副研究员)业绩表。
实验技术系列:填写附件2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和附件4实验技术系列业绩表。
10月28日-30日,学院党委组织审核参评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参评人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纸质版交至所在(联系)党支部书记处,由党支部书记收齐后统一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赵佳明,84986024,截止时间:10月30日15:00。
10月28日-10月30日17:00前,参评人到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业绩表审核工作。注:科研业绩到各系科研秘书处审核材料,各系负责科研秘书名单见附件8;盘锦分院教师请到分院审核。
11月2日11:00前,以系为单位报送业绩表:纸质版材料每位参评人业绩表签字齐全(业绩表审核人(涉及的职能部门或科研秘书)和负责人(系主任)签字),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所有参评人业绩表按系列(专任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汇总在一张总表上发送到sce@;联系人,鲍春雨,84986002。
11月2日-11月5日,学院内部公示业绩材料。
11月5日,学院各系自行组织“教授会”对副教授(含副研究员)进行考核推荐评议。人事处从教职工业绩信息系统中导出专任教师业绩统计表供各系评审参考。注:专任教师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先以系为单位进行排序推荐,最终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对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
各系将“教授会”签到表(附件5)、评议表决票(附件6)、推荐排序表(附件7)纸质文件和电子版送交到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鲍春雨,电话:84986002。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11月6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评审确定考核结果档次,评定各级人员应享受的基础性绩效等级,根据任职年限和基础性绩效等级拟定拟聘岗位级别。
11月6日-9日,学院公示考评结果。
11月9日,学院将考评结果报送至学校。
材料报送时间截点
时间 |
事项 |
注意 |
10月30日15:00前 |
参评人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纸质版交至所在(联系)党支部书记处。 |
党支部书记收齐签字后,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
10月30日17:00前 |
参评人完成业绩表审核 |
科研业绩到各系科研秘书处审核材料,各系科研秘书名单详见附件8;盘锦分院教师请到分院审核。 |
11月2日11:00前 |
各系报送业绩表 |
纸质版材料每位参评人业绩表签字齐全(业绩表审核人(涉及的职能部门或科研秘书)和负责人(系主任)签字)。 电子版材料所有参评人业绩表按系列(专任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汇总在一张总表上发送到sce@; |
11月5日16:00前 |
各系报送“教授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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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实施意见
附件2: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
附件3:副教授(副研究员)业绩表
附件4:实验技术系列业绩表
附件5:“教授会”评议签到表
附件6:“教授会”评议表决票
附件7:“教授会”推荐排序表
附件8:各系科研秘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