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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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二季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4 作者: 点击:[]

通知详情请参照通知原文,原文链接如下:https://portal.

在2019年4月22日(含)至2021年5月10日(不含)间全职引进来连者,可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2019年4月22日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可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者应于2021年5月10日(不含)前获得相应荣誉贡献。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507陈博宇处,电子版发送至chenby@,轮为按照2019年4月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最后一次申报,此后大连市不再受理该时间段(2021年5月10日以前)高层次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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