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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化工学院关于申报2021年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21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获得)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差额评审)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化工学院本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制名额7人、评审制名额9人(推免国奖申请制和评审制符合资格名单见附件3)。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1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 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新生。

四、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者请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2、评审制推免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3、评审制推免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

4、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对评审制的同学统一组织评审工作,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参照附件2填表说明。

2.各项佐证材料(证书等)。


集中提交材料时间:10月08日8:00-16: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提交材料地点: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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