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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优干、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等)



时间:2020-09-15 作者: 点击:[]

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即日启动,根据学校、学院规定,制定以下具体要求,今年较往年相比,评审办法、申报及评定流程存在更新和调整,请广大研究生们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评审办法

根据往年评奖办法和在该项工作中老师及学生所反馈意见,经学院讨论,制定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总则》,见附件

《学习成绩核算规则》,见附件1

《科研积分核算规则》,见附件2

《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见附件3


二、 评审流程

1.基础材料申报阶段:9月16日~9月21日

本年度评审工作,将先计算申报研究生各部分量化积分,公示无异议后生成最终量化积分单,之后一系列奖项评定工作(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学术之星等)都将以此量化积分单为依据,不再接受更改积分、也不再接受添加申报人。因此,基础材料申报是本年度参评所有奖项的第一步,请有意向参与评奖评优的研究生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原则,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申报材料,不在校的同学可委托人代交。

2.量化积分计算审核阶段:9月22日~9月24日

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所提交基础材料,逐项计算审核积分。请申报人认真、诚信提交材料,核算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量化积分公示阶段:根据量化积分核算进度确定

量化积分核算后,在班级/专业群中公示所有申报人量化积分单,如有异议在公示阶段内可反馈意见,公示截止时间后量化积分单自动生效,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分数修改申请。

4.奖项申报阶段:9月中下旬-11月(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学术之星等)

本年度所有奖项,学校将在9月中下旬-11月期间陆续发布评选通知,学院将依据学校要求发布申报通知,申报人根据学院通知要求提交奖项申请材料(不提交奖项申请的视为放弃申报该奖项),不需再次提交基础材料。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量化积分单结果和名额分配情况,评定出获奖人。请大家随时留意相关奖项评选通知。特别注意:未通过1~3阶段的同学,不可直接申报奖项(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学术之星等)。

注:根据科研积分核算规则,研究生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的同学由于是毕业班,本年度为最后一次评奖机会,科研积分计入的成果取得时间可放宽至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若以上年级同学在基础材料申报结束后、对应奖项申报截止前,此阶段内取得新的科研成果,可补交材料更新科研积分。

三、 基础材料申报

1.纸质材料(必提交)

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用订书机合并装订。

(1)个人材料汇总表

       请大家认真阅读表格备注,逐项填写并根据核算规则填写积分。

       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2)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

       自行打印,并在培养计划和成绩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

(3)科研积分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本人名字

          a.已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外需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的亲笔注明:此文章已接收并签字,同时提交论文全文。

        注:只提供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

        b.专利需提供载明公开号/授权号、专利名称、作者信息页复印件。

        c.科技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官方的获奖公示证明。

        d.其他科研成果需提供官方的相关鉴定、公开证明等。

(4)综合素质量化积分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任职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公示名单(公示名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本人名字)。活动参与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的活动参与证明或活动参与公示名单,化工学院研究生学生干部、研究生参与活动名单见以下公示网址http://chemeng.。无偿献血者需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2.线上申报(必提交,所有内容需与个人材料汇总表一一对应)

请按照如下流程填写线上申报:钉钉-工作台-远程办公-填写“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填写提示请参考附件5《个人材料汇总表》表格红色小三角备注)

注:填报时务必认真,不要反复提交!


基础材料申报时间:9月21日上午11:00前(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

基础材料提交地点:线上申报在钉钉客户端、纸质材料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注:线上申报、纸质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有一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即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电话:84986016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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