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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4届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及就业榜样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作者: 点击:[]

根据工作通知安排,现面向 2024 届毕业生开展“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及“就业榜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

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树立与国家发展同心同向的职业理想,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发展紧密融合,积极投身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领域和区域,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积极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留辽留连”“服务东北”就业创业;

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

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5.投身国防军工、重点行业央企国企,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 2)。

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辅导员对毕业生进行严格审核,提交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

(二)各学院对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把

关,自行规划线上流程的各个时间节点,按照不超过本科毕业生人数的 2%、毕业研究生人数的 2%进行选拔推荐(名额不得在本科生与研究生之间流动)。请申报学生于5月6日下午15:00 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提交不予参评。

(三)学生服务中心确定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就业榜样”推荐与宣传

(一)就业榜样推荐要求

学院在本届“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和学院学科建设需要以及四类人才培养目标酝酿“就业榜样”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各 1 人,认真凝练榜样事迹,以备后期宣传。被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就业去向: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签约单位为与专业对口的国防军工、央企国企、重点行业

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

3、签约单位符合“国防现代化”“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

4、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

(二)就业榜样推荐程序

各学院通知拟推荐的“就业榜样”候选人进行线上申报;候选人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就业榜样申请网页端操作;辅导员线上修订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学生工作负责人审阅,确保榜样事迹的先进性和规范性;收到学院拟推荐“就业榜样”候选人通知后,候选人于5月817:00前通过办事中心提交材料提交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逾期不予参评。学校将在公示结束后授予获评毕业生“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服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汇总、遴选,并于5月下旬组织就业榜样打擂,最终评选出本、研各10名就业榜样,在公示结束后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就业榜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和照片 4 张。

    个人简介 150-200 字,事迹材料 1000-1500 字,按照《附件 3 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材料模板》提交 word 文档。事迹材料以个 人简介为基础丰富具体事例,内容主要包括:在校期间所做各项准备工作,如学业、外语、专业技能、学生工作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经历;求职择业过程、求职心得感悟、未来职业规划、求职困难及应对办法等。

    照片包括 1 张证件照(不小于 500kb)、1 张工作照或者学习照(不小于 2M)、2 张生活照或形象照(不小于 2M);不得使用自拍或视频截图。

(四)就业榜样宣传要求

    请各学院利用网站、公众号、微博及学生微信群等自主开展宣传,组织在校生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范围,增强宣传实效,形成校院联动的宣传矩阵;关注并记录就业榜样职业生涯的成长轨迹,总结就业典型的成才之路,建设就业榜样库,关 注就业榜样的发展动态。

附件 1 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 2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

附件 3 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材料示例及模板



  • 附件【附件1-3.do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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