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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校园安全无小事”--化工学院五一小长假校园安全重要提示



时间:2024-04-30 作者: 点击:[]

临近“五一”小长假,为强化学院师生安全意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现对学院全体研究生强调以下几点重要安全提示,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

一. 实验安全相关

1、在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相关安全条例,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与监督下开展实验。

2、研究生教学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学生通过学院、导师两级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3开展易燃、易爆、高压及放大实验或使用剧毒、易制毒、强腐蚀性、极毒性、可自燃等化学试剂和气体前,学生必须与导师充分沟通,明确实验设备使用及操作流程细节,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经导师批准后,确保至少两人在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4、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试验必须配备完善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实验服、实验手套)

5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昼夜连续进行的实验,必须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且夜间不得少于两人,并事先报告所在系分管安全的系主任批准备案。

6、实验中产生的废液或过期失效的试剂,按照《化工学院化学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食宿、打闹。

8、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要负责水、电、气、门窗的安全检查。

9实验中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化工综合楼D311室,座机电话:84986011)。

二.交通安全相关

1严禁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内等公共场所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防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校园内驾驶电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驾驶人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将车速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

3、校内驾驶电动车时,严禁载人行驶,遵守“一车一人”,杜绝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随意穿插道路、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校内电动车应选择指定停放场所,严禁停放在宿舍门前、消防通道等其他占用公共资源的地方,以防造成人车混行或交通安全隐患。

5如遇恶劣天气时,驾驶电动车应减速慢行,下坡、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与前方和相邻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要主动避让行人。

6行人在出行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谨防滑倒,不要在机动车道行走,不要随意穿行。

三、电信诈骗安全相关

1、学院全体师生在手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火眼云警”微信公众号,开启境外来电拦截功能

2严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绝对不能同时公布上述三种号码。不要急于汇款,要认真查看来电号码,当不能辨别信息真假时,要在第一时间拨打相关查询电话。不要轻易将资金转入陌生人账户,汇款前多方确认该人身份。

3、如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者疑似收到网络诈骗的电话、短信等,可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反馈。

以上是涉及广大同学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提示,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前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的各类潜在风险,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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