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奖学金工作安排,县开展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相关学院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学制内的在校研究生。可推荐候选人单位另行告知,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候选人可填写小米特等奖学金和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双志愿。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1.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
奖励名额:全校共2名研究生,其中定向奖励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各1名。
奖励标准:现金奖励10000元/人,培训基金30000元/人,培训基金用于资助获奖学生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境内外访学研习(包括一次赴台湾交流并访问上银科技全球营运总部)。
2.小米特等奖学金
奖励名额:全校共4名研究生
奖励标准:20000元/人。
三、评选方式及候选人推荐
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全校评选。
四、申请条件
(一)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研究生;
2.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前5%;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进取,爱国爱家,孝敬父母,遵纪守法;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堪为全校学生楷模;
6.除成绩外,参评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7.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或《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学金资格条件。
8.“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往届获奖学生不可重复参评;
9.已完成2025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二)小米特等奖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前20%;
3.在校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4.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部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5.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7.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或《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学金资格条件;
8.除成绩外,参评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9.往届获奖学生不可重复参评。2023级(含)以前入学的学生,如已获得过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可参评。
10.“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往届获奖学生不可重复参评;
11.已完成2025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五、评选组织
1.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纸质版: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具体要求参考《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等)》中科研积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4-2025学年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具体要求参考《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等)》中科研积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化工综合楼D409;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duthgyjs@163.com。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6:00
2.院系推荐:学院参考评奖评优规则中科研积分核算规则核算分数排序,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及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
3.9月30日- 10月9日,学校组织材料评选和专家评选,专家评选形式为3分钟候选人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按现场专家投票排序,结合个人志愿确定“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获奖公示名单。排序原则:按现场专家投票排序,结合个人志愿确定“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获奖公示名单。参评候选人如自愿放弃,则按候选人排名依次顺延。
六、补充说明
1.获奖学生须履行参与颁奖座谈、企业回访和获奖反馈等义务。
2.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如个人因故放弃或毕业离校前未完成学校统一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培训费用部分收回用于资助其他学生。
3.小米特等奖学金仅面向硕士研究生开展评选工作,硕博连读学生、直博学生不可参评。
4.由于专项奖学金不能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兼得,且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尚未结束,未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并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具有获评资格。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