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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比亚迪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6 作者: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奖学金工作安排,现开展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比亚迪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二年级及以上学制内在读(含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毕业年级。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硕士、博士各一名

奖励标准:20000/人。

三、评选方式

根据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考察年度专业排名前30%;

5.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合作与奉献精神,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

6.矢志科研攻关,有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在省级以上重要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优先;

7.符合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8.已完成2024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五、评选组织

1.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纸质版: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具体要求参考《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等)》中科研积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具体要求参考《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通知(含优研、国奖、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等)》中科研积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化工综合楼D409;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duthgyjs@163.com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926日下午1700

六、补充说明

1.获奖学生须履行参与颁奖座谈、企业回访和获奖反馈等义务。

2.由于专项奖学金不能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兼得,且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尚未结束,未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并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具有获评资格。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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