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奖学金工作安排,现开展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比亚迪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二年级及以上学制内在读(含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毕业年级。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硕士、博士各一名
奖励标准:20000元/人。
三、评选方式
根据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四、申请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
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
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5.符合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6.已完成2026年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五、评选组织
1.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纸质版及电子版: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具体要求参考《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审通知(优研、标兵、单项奖励等)》中科研积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报表与补充材料分别装订。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令希图书馆502阅览室111号座位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duthgyjs@163.com
纸质材料收取时间:9月22日 8:30-11:30、13:30-17:00
提交材料时间:9月22日下午17:0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六、补充说明
1.获奖学生须履行参与颁奖座谈、企业回访和获奖反馈等义务。
2.由于专项奖学金不能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兼得,且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尚未结束,未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并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具有获评资格。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