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和“十一”长假将至,为强化学院师生安全意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现对学院全体研究生重申以下几点重要安全提示,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
一. 实验安全相关
1、在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相关安全条例,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与监督下开展实验。
2、研究生教学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学生通过学院、导师两级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3、开展易燃、易爆、高压及放大实验或使用剧毒、易制毒、强腐蚀性、极毒性、可自燃等化学试剂和气体前,学生必须与导师充分沟通,明确实验设备使用及操作流程细节,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经导师批准后,确保至少两人在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4、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配备完善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实验服、实验手套)。
5、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昼夜连续进行的实验,必须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且夜间不得少于两人,并事先报告所在系分管安全的系主任批准备案。
6、实验中产生的废液或过期失效的试剂,按照《化工学院化学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食宿、打闹。
8、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要负责水、电、气、门窗的安全检查。
9、节日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经在校的务必到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化工综合楼D311)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10、实验中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物业(所在楼宇传达室)和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84986011),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交通安全相关
1、严禁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内等公共场所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防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驾驶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车速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
3、在校内驾驶电动车时,严禁载人行驶,遵守“一车一人”,杜绝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随意穿插道路、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校内电动车应选择指定停放场所,严禁停放在宿舍门前、消防通道等其他占用公共资源的地方,以防造成人车混行或交通安全隐患。
5、如遇恶劣天气时,驾驶电动车应减速慢行,下坡、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与前方和相邻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要主动避让行人。
6、行人在出行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谨防滑倒,不要在机动车道行走,不要随意穿行。
三、电信诈骗安全相关
1、学院全体师生在手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火眼云警”微信公众号,开启境外来电拦截功能。
2、严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绝对不能同时公布上述三种号码。不要急于汇款,要认真查看来电号码,当不能辨别信息真假时,要在第一时间拨打相关查询电话。不要轻易将资金转入陌生人账户,汇款前多方确认该人身份。
3、如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者疑似收到网络诈骗的电话、短信等,可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反馈。
四、假期安全相关
1、假期出行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乘坐正规营运车辆、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非法营运的黑车、面包车,杜绝交通违规行为,保障出行全程安全。
2、外出游玩、返乡探亲需提前规划路线,提前告知家人、导师或同学出行去向、行程安排及返程时间,不独自前往偏远偏僻、未开发、危险警示区域游玩,杜绝私自进山、涉水、攀岩等危险行为。
3、假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景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遵守消防安全要求,远离火源、水域、高空危险区域,不参与高空抛物、野外野炊、燃放明火等危险活动,严防溺水、火灾、摔伤等安全事故。
4、假期出行全程注重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贵重物品,不轻易相信陌生人搭讪、推销、求助信息,不随意跟随陌生人前往陌生场地,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5、假期往返及外出途中、游玩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与实时路况,暴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尽量减少外出,必要出行时谨慎慢行、规避风险,遇到突发险情、意外事故及时向家长、学校或警方求助。
以上是涉及广大同学人身、财产、外出安全的重要提示,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前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的各类潜在风险,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