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现开展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级、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专业硕士生人数、学科状况和当年招生录取等情况按照年级分配2025级升档名额及2024级升档参评推荐名额(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分开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请见后续通知。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8.自主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参与评审;
9.在前一阶段基础材料申报阶段,已提交过基础材料且有经过公示的基础材料量化积分。
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为准,不得做任何更改。
四、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 关于2025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评审办法
各部分比例:
按照学校的要求,本学院评审中,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
1、学习成绩(占80%)
2、科研积分(占10%)
3、综合素质积分(占10%)
学习成绩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1《学习成绩核算规则》。
科研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2《科研积分核算规则》。
综合素质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附件3《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
(二)申请及评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三)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8000元/学年调整为10000元/学年;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
第二项 关于2024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根据分组名额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学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科研积分核算规则》,已在2025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
注:按照学校要求,2024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地点另见学院网站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
(三)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8000元/学年调整为10000元/学年;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
第三项 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一)降档情况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对其奖助学金进行降档或停发: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相关部门认定,可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停发月数视违纪严重程度确定;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或停发申请,经查证属实和学院审议通过的,对其奖助学金进行降档或停发;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所在学年的奖助学金;
(4)其他相关行为。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10000元/学年调整为8000元/学年;
二等降三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取消学业奖学金发放。
第四项 奖助学金动态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升档者:
需提交相应升档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6、7)及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8,以前期公示为准)一式一份,其中纸质版请在封面右上角铅笔注明班级、学号、所属兼职辅导员信息,如不清楚请咨询班长,务必保证所填写信息的准确;
2024级是毕业年级,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联系对应兼职辅导员补充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周三)中午11:3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西校区化工综合楼D409
电子版材料提交地点:duthgyjs@163.com
材料提交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3:30-17:10。
在评定期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